av解说
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范(试行稿)
为了提高 av解说
研究生培养质量,规范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,根据 av解说
有关规定,特制定如下规范:
1.
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末前完成论文开题,由各系组织实施;
2.
研究生在第四学期末前完成论文中期检查,由各系组织实施;
3.
毕业研究生须在第五学期末完成论文初稿,并交各系主任处备案;
4.
学生在毕业当年3月底前完成系内论文预答辩,同时完成论文修改并得到导师的认可,在3月底前完成论文第一次重复度检测;
5.
学生根据图书馆提供的检测报告,再次修改论文。对第一次重复度检测报告有问题的同学需要在4月底前再次做重复度检测,得到导师认可的检测报告后,将论文上交 av解说
,由 av解说
统一安排送审;
6.
在送审论文意见回来后, av解说
根据情况在5月20日前分专业集中安排答辩;在论文答辩前,学生须提交由本人和导师已签署意见的 av解说
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说明;
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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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委会在 av解说
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位分委会会议讨论授位情况。重点讨论优秀和较差论文的相关情况。
8.
本规范解释权归 av解说
学位分委会。
9.
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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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5-27